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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诉讼与执行导读:2024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公司法》将正式生效,其中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第八十八条“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意味着,在执行程序中将有可能可以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依法追加未实缴的股东为被执行人,无论出资期限是否已经到期。在新《公司法》出台之前,申请执行人在执行...
    新《公司法》出台后,公司无财产可执行,这10种情形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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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复议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键词执行/执行复议/商业承兑汇票/实际履行裁判要点根据民事调解书和调解笔录,第三人以债务承担方式加入债权债务关系的,执行法院可以在该第三人债务承担范围内对其强制执行。债务人用商业承兑汇票来履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虽然开具并向债权人交付了商业承兑汇票,但因汇票付款账户资金不足、被冻结等不能兑付的,不能认定实际履行了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对债务人继续强制执行。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基本案情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澳中财富(合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安徽文峰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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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键词国家赔偿/错误执行/执行终结/无清偿能力裁判要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确有错误造成申请执行人损害,因被执行人无清偿能力且不可能再有清偿能力而终结本次执行的,不影响申请执行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0条基本案情1997年11月7日,交通银行丹东分行与丹东轮胎厂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后者从前者借款422万元,月利率7.92‰。2004年6月7日,该笔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后经转手由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公司)购得。2007年5月10日,益阳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丹东轮胎厂还款。5月23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丹东中院...
    丹东益阳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服务项目:法院错误执行国家赔偿案
  •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键词民事/发明专利权/功能性特征/先行判决/行为保全裁判要点1.如果专利权利要求的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等,即使该技术特征同时还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能或者效果,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能性特征。2.在专利侵权诉讼程序中,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的行为保全具有独立价值。当事人既申请责令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又申请先行判决停止侵害,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出停止侵害先行判决的,应当同...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诉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服务项目: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 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键词行政/商标申请驳回/国际注册/领土延伸保护裁判要点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完成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规定的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程序,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信息中记载了申请商标指定的商标类型为三维立体商标的,应当视为申请人提出了申请商标为三维立体商标的声明。因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人无需在指定国家再次提出注册申请,故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向中国商标局转送的申请商标信息,应当是中国商标局据以审查、决定申请商标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能否获得支持的事实依据...
    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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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导案例113号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4日发布)关键词行政/商标争议/姓名权/诚实信用裁判要点1.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姓名权可以构成商标法规定的在先权利。外国自然人外文姓名的中文译名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主张作为特定名称按照姓名权的有关规定予以保护。2.外国自然人就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保护的,该特定名称应当符合以下三项条件:(1)该特定名称在我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2)相关公众使用该特定名称指代该自然人;(3)该特定名称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
    迈克尔•杰弗里•乔丹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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