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咨询热线 010-81674545,010-51151661. 24小时电话:13120329329
成功案例
CASE
成功案例
  • 一、案例导语司法实践中,诸多当事人面临“胜诉容易回款难”的困境,部分被执行人通过恶意转移资产、拖延诉讼、提起再审等方式逃避生效判决履行,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赢诉讼不等于拿到款项,判决落地、全款回款才是法律服务的最终闭环。本次首联律师事务所分享我所经典商事执行案件,办案团队创新性结合民事强制执行、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刑事追责、执行和解兜底多维办案策略,全方位打击恶意逃债行为,成功帮助委托人化解执行难题,短期内追回大额款项,为同类商事执行案件提供可参考、可复制的办案范本。二、案件基本概况双方因土地转租合同产生纠纷,经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拒...
    【首联案例|商事执行典型案例】多措并举破解执行僵局,刑事惩戒+股东加速出资双重手
    服务项目:疑难执行案件
  • 遭买家违约的房屋一年后再卖价格暴跌近百万法院: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后,购房者以资金不足为由不再履约。一年后房屋重新出售,却比上次签合同时的房价低了近百万,这笔损失,违约方需赔偿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违约方赔偿守约方80万元违约金,未支持守约方以再次售房时价格标准主张的损失。2022年5月,李某、方某与某房产中介公司共同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中介服务合同》《交易节点确认书》《补充协议》等合同,约定李某以1354万元的价格将其名下一套房产转让给方某,交易定金为80万元,方某需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全部定金,剩余购房款1274万元需在2022年5月20日...
    遭买家违约的房屋一年后再卖价格暴跌近百万法院: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服务项目:
  • (2019)最高法民申445号本院经审查认为,白某某主张在2011年9月7日与温某某协议离婚时双方已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这与2015年9月白某某签名的涉案表白卡上所述“尽管我们在2011年9月份为了买房让小孩接受更好的教育而办理了假离婚手续……我们一家三口仍然照常生活在一起,假离婚前后全部财产仍归共同所有”内容并不一致,且双方婚内购置的鼎太风华等四套写字楼在2011年9月7日之后仍登记为双方共有,涉案住宅、写字楼等房产的出租事务及租金收取在双方协议离婚后也基本上是由白某某经手办理,故白某某该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同时,白某某在二审中对其所称“除办学收入外尚有其他收入来源”并未提交相关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双方“假离婚”后,一方承诺“全部财产仍归共同所有”是否有效?
    服务项目:
  • 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与子女不和、子女离婚时父母为保全自己的出资等原因还经常会出现父母请求返还出资的情形。从司法实践反馈情况来看,父母请求返还出资所主张的基础法律关系往往为借贷而非赠与。基干父母子女之间密切的人身财产关系,父母出资时很少留下证据证明自己出资的性质。一日涉讼,双方的主要证据均为当事人陈述。这使得审判实践中往往很难判断出资的性质。我们认为,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行为的法律性质,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应尊重双方意思自治。对父母出资行为的认定原则上应以父母的明确表示为标准。如果父母与子女之间约定为赠与或者父母明确表示为赠与,就是赠与关系。这里要注意,父母出资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代位权诉讼执行中,因相对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能否另行向
    服务项目:
  • 参考案例朱某某诉曾某某、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2023-16-2-103-025/民事/借款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05.20/(2015)穗中法审监民再字第19号/再审/入库日期:2024.03.27原告朱某某诉称:朱某某与陈某某、曾某某母女相熟,2011年11月下旬,陈某某、曾某某以有急用为由向朱某某借款100万元,相约最迟两年内返还,不计息。朱某某于2011年11月24日将100万元转入陈某某、曾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内。2013年11月底,朱某某要求还款,陈某某、曾某某借故拖延,后经多次催要未果,故请求判令:陈某某、曾某某返还借款100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为证明上述事实,朱某某向法院提供了其转汇100万元的《转付回单》和《凭证》以及《借条》(复印...
    在查明原告主张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不能成立的基础上,二审法院不能直接以另外的法律关
    服务项目:
  • 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当事人仍可以在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执行当事人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在本案执行依据被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下,中原兴航公司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是否必须满足本案已经恢复执行这一条件。根据安阳中院查明的事实,2005年4月29日,安阳中院作出(2005)安法执字第53号民事裁定: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柏庄石油公司抵押的全部财产予以查封、评估、变卖,变卖款项为2180万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变卖后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施行)第二百三十五条第六项、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安阳市文峰区公证处作出的(2005)安文证经字第748号公证书终结...
    案件已终结本次执行,当事人仍可以在未恢复执行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
    服务项目:
共有92条数据,当前第1页  12345678916
客服热线
  • 010-81674545
  • 010-51151661
  • 13120329329
  • 13391808081
客服qq
    微信
    微博
    移动端